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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人: 罗*** 投诉时间: 2024-02-28 11:15:19
投诉主题: 兴宁市民政局存在办事不力
投诉内容: 其(罗志明,44148120010115333X)于2024年2月22日通过粤省事预约了2月24日兴宁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,其于当天到达兴宁市民政局时却发现没有工作人员上班,群众表示因兴宁市民政局2月24日有在粤省事上放号且预约成功了,导致其驱车1千公里回兴宁市办理该业务,却无工作人员上班,其认为兴宁市民政局存在办事不力。要求兴宁市民政局在2024年2月24日要帮其办理好婚姻登记业务,且不是工作时间不得在粤省事放号。
办理部门: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办理时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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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意见:
办理部门: 兴宁市民政局 办理时间: 2024-02-26 11:17:41
回复相关资料:
办理意见: 投诉人已撤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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